重磅!广州公寓不再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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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0/03/03 16:19:28
来源:广东发布、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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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在其官网上正式发布《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下称“48条”),共提出48条举措,涵盖物资供给、企业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其中,在房地产领域提出,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项中明确,要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此外,广州还将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而根据2017年3月30日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购买的商服类物业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2018年12月19日,广州市住建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并在解读文件中指出,在2017年月3月30日后成交土地的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而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成交土地上的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据“48条”原文,“上述措施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确规定期限的除外。”
据广州市发改委测算,“48条”最多可为企业减负836亿元,其中650亿元是对企业直接减负,186亿元通过缓缴为企业减负。此外,通过建立市应急转贷机制和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可再为企业增加流动资金1300亿元。
加大对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企业奖励支持力度,对在1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扩大产能、转产或实施技术改造生产急需疫情防控物资及其原材料的企业,按照新增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方面,做好“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生活物资供应,推动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有序恢复运营,适时加大储备冻猪肉市场投放。对疫情对企业造成的生产经营成本压力,通过“七减、五缓、三免、两补、两返”等多个方面为企业纾困减负。七减:协调广州地区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确保小微企业和个人经营性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由3%降至1%;允许受疫情影响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1%;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缴费系数;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50%;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3个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对符合条件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五缓: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长延期3个月缴纳税款;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暂缓缴存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住房公积金(已缴存的除外);允许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三免:对符合条件企业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承租国有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及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的个人,免收2个月租金,同时通过税费减免等方式引导非国有物业减免租金;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不超过5个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两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新增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建立市应急转贷机制和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两返:对符合条件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可返还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保的50%。“48条”提出,要抓紧开展重点项目“攻城拔寨”行动,完善市领导对口联系重大项目机制。建立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工作专班,协助项目单位解决防控措施落实、用工不足、材料紧缺和价格上行等问题。对“攻城拔寨”重点项目1月31日至2月9日延期复工增加的资金成本,按照项目(财政投资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额和基准贷款利率,给予业主单位10天贷款贴息。
在年度“攻城拔寨”重点项目基础上,完善重大项目策划生成机制,研究设立专项经费,围绕医疗卫生、物资保障、环境建设、交通物流等短板领域,再策划和储备一批重大平台、项目,力争纳入国家和省重大规划和项目计划。扩消费方面,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针对文化旅游业开展复苏行动。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时退还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出台疫情结束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措施,统筹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重点企业、园区发展,对疫情结束后重大文化旅游活动、专场惠民演出和新兴文化旅游消费给予资金支持,组织“广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发放“广州文旅惠民券”。出台广州市重点境外展会目录,对参加目录内展会及省、市境外重点经贸活动的企业,按其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特装费、人员费用(机票、住宿)给予最高50%的资金补助,每家企业参加同一展会最高资助10万元。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专项”和“中型企业专项”的企业,对实缴保费给予20%的补助。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开展出口业务的企业,按实缴保费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方面,推广进出口企业“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根据港口条件试点进口货物“船边直提”、探索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模式,实现口岸“通关+物流”一体化服务联动。围绕强链、补链、稳链,大力实施《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同时,加快建设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加大工业技改支持,推动工业企业加快生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兼顾经济发展和应急保障需要,加强物流和供应链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此外,“48条”提出,将安排4000万元支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对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信贷支持,安排专项资金引导孵化器业主单位减免租金,大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优环境方面,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聚焦解决疫情对企业审批、企业信用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加快建立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和开办企业快速服务机制,在全市范围内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4枚印章,推动实现符合条件项目办理建筑许可“零成本”,同时在获得用电用水用气、不动产登记、招投标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对“四新”经济形态实施包容监管,推动新经济健康发展。“48条”还提出,要建设医疗卫生高地、健全物资储备机制、完善应急生产体系、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五大举措,加快构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治理体系。(点击图片即可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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